Tuesday, March 17, 2009

笑容

我昨晚犯下了一个大忌。

昨晚在忙着把之前在Facebook写的笔记上载至部落格时,却一时无意的‘得罪’了一位正在与我在线上洽谈的女生。

或许是因为让她想起从前的事,凡是男生在任何情况之下对她说:“whatever!”(不管啦!),她也许会觉得她所谈的不被重视,情绪好像被割了一刀,眼眶中留下眼泪。
这事情已经是第二次了。
我最怕就是女生流眼泪了。
“男生是土做的,女生是水做的”
这一句话没错,女生只要留下眼泪,男生就好像垮了。

而且一般的女生在情绪波动时,虽然口说“没事”,但是很难保证她情绪真的没事。
所以,我只好低声下气把自己形容成非常卑贱,称她为王后。
“陛下,您大人有大量,小的恳求您原谅啊!”
吓得她差点不知要再说什么,一直说没事,没事。
但是她一直这样说,我始终不敢确定她真的没事。

结果,我就建议她在纸张上画出一张脸,并标明我的名字。
任由她在那脸上怎样画都好,而且确保一定要够丑。
她问:“真的要这样做吗?”
我答:“如果你还在生我的气,请你这样做。”

今天早上,当我查我的Facebook户口时,在电脑荧幕底,出现了个告示,说我被她在某张照片里标了名字。我就查查看。天啊,她还真的画耶!



不止,她还把该照片上载到她的部落格上。
哎,真的是丢脸……
不过,反正这是我应得的,没什么好丢脸。

她在部落格写道:“我发现自己把这东西画出来之后,我正在开怀大笑。”……

1 comment:

♛ LORD ZARA 札拉 ♛ said...

ahhh!!

You also wrote it here dear!!